
建设工程调价方案设计,建筑工程调价
工程量调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计价软件中点击蓝“分部分项”。在分部分项栏中找到“价”字小三角。单击“价”字三角菜单栏中的“单价构成”,弹出“管理取费文件窗口”。如上图可直接在左侧栏中选择工程类别,也可以如下图根据在右侧列表中调整管理费和利润费率。点击“确定”按钮。
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依据合同和相关规定来确定调整后的单价。具体调整方法和系数会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工程量变化的准确计算和及时调整对于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和项目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因此,施工方和监理方应密切合作,确保所有变更都在合同规定范围内。
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准确。对于工程量变化的具体原因、变化的幅度以及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都需要详细说明。同时,还需考虑到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包括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变动因素,确保调价的合理性。在协商时,双方可以参考市场行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共同探讨合理的调价方案。
划分工程项目。划分的工程项目必须和定额规定的项目一致,这样才能正确地套用定额。不能重复列项计算,也不能漏项少算。计算并整理工程量。必须按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该扣除部分要扣除,不该扣除的部分不能扣除。
如果是5%以下:工程量及工程单价不调整,需要你自己承担。(2)5%—10%单价不调整,调整工程量。(3)超过10%的部分,调价不调量。
另外,对于工程量较小的子项,可以适当压低单价。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整体报价中保持竞争力,同时又能保证项目的合理利润。合理调价策略需要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环境,灵活运用。通过精确的成本分析和市场预测,可以帮助承包商更好地控制成本,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求建设工程实际工程量较合同预算工程量低10%以上,调价比例为1.1,具体...
在建设工程中,当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约定工程量的90%时,结算价格将根据实际完成量进行调整。具体计算方法为:实际工程量除以合同预算工程量再乘以100%,如果这个结果小于90%,则结算价格等于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再乘以1。
一,工程量减少了,直接用减少后的工程量乘以系数,比如:原来是5000m,变为4400m,系数是1,那么直接用4400*1 二,工程量增加了。比如:原来5000m,现在是5700m,只对超出(包括比例计算后)的部分调整,那么这样算,5700-5000*(1+10%)=200m。
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实际工程量为42000,较计划工程量50000少8000立方米,符合调整条件。按:当实际工程量在计划10%以内,价不调整,超过10%,按:1和0.9调整要求,可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超出计划工程量10%时,按0.9调整,并且只对超出10%的量调整。
具体来说,当基准单价P0低于计算单价P1乘以(1-L)再乘以(1-15%)时,综合单价应调整为P1乘以(1-L)再乘以(1-15%)。反之,当基准单价P0高于计算单价P1乘以(1-L)再乘以(1+15%)时,综合单价应调整为P1乘以(1-L)再乘以(1+15%)。
出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第2条之规定。根据示范合同文本201清单计价规范2013之规定,由于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量较招标工程量变幅超过正负15%时,单价应调整。
【1】新的综合单价调整确定方法是:(1)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2)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由于100*(1+15%)=115元,所以新的综合单价为115元。
浅谈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的结算造价方法及造价调整?
1、清单内容的核实 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确保无遗漏或重复,并为报价提供准确的基础。3 招投标文件的发放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分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允许他们进行初步复核。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承担工程量风险,承包企业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合理确定人材机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制定投标价。工程量的公开有助于避免工程招标中的不规范行为。
3、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的主要程序 1聘请估价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 经验丰富的资深估价员是企业的福将,在招投标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分量十足。估价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依照图纸和工程量的计算规则算出工程量,并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
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1编制清楚明确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投标阶段的一项重要资料,是招投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与主要依据。目前招标文件内容不全、前后不一致、模糊不清的问题普遍存在。
5、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中,投标人报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作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调整。工程量高速时的结算原则:当投标报价中已适用于高速的工程量的单价时,按投标报价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6、试想一个单项工程,按照同一定额,不同企业预算的项目及其工程量应该是基本相同的,也就是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基本相同,这种计价模式既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更不能反映企业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
1、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处理方法归纳如下:法规变化类:法规变化影响合同价款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基准日依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合同双方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合同价款,价格变化已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调价公式中的不再调整。
2、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法规变化类: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工程变更类: 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物价变化类: 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3、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对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一般均采用该法)调值公式法(动态结算公式法):是利用调值公式来调整价差。
4、主要包括“物价变化”、“暂估价”;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又可分为工程变更类签证和索赔类签证。索赔方式解决合同价款,解决过程承发包双方耗时耗力。
5、计价方式选择 风险防范对发包人:在招标阶段委托专业单位编制清单,加入“清单错误超过±5%时启动调价机制”条款。对承包人:投标时重点复核清单与图纸一致性,报价中预留3% - 5%风险包干费应对潜在缺项。
工程量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当工程量出现增减时,合同双方需要调整单价。具体而言,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较招标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15%,则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
若工程量偏差达到15%,首先需要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单价不可调整的规定。如果有明确规定,则应遵循合同条款执行;若合同未对此做出规定,则需要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调整。具体而言,若工程量减少15%,则综合单价应上调15%;反之,若工程量增加15%,则综合单价应下调15%。
关键的调整原则在GB50500-2013的2条中明确,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单价会调低,减少15%以上时剩余部分单价会调高。调整计算涉及两个公式:工程量超出15%时,S=15Q0*P0+(Q1-15Q0)*P1;工程量低于15%时,S=Q1*P1。